随着网络安全、数据安全问题在全球范围内的重要性凸显,数据,在成为新生产要素的同时,数据竞争和数据保护制度也正在成为一种新的“壁垒”。
正如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主任钟宏所指出的,“数权时代,数据正成为新的权力来源,数据的流通和管控可以成为影响国际政治关系的新的战略武器。” 这意味着,对身处其中的企业来说,数据保护能力正成为企业重要的生存基础。如何判断未来的趋势并以最优成本解决数据合规的问题,将成为企业必须尽早思考的问题。
新的贸易壁垒
事实上,各国基于国家利益和产业利益的考虑,基于数据保护的制度建构会越来越完善,那么,体现在产业层面,企业间的国际竞争又会呈现出怎样的特点呢?
对此,北京大学法学院(互联网法律中心主任)张平教授告诉记者,“数据竞争会越来越激烈,对数据进行的保护制度有可能成为国家间新的贸易壁垒。”
“这里说的数据不是指单一数据,而是指大数据,大数据一旦一汇合,就能预判到问题的发生,很多事情都会迎刃而解,易如反掌。所以,各国政府都会利用大数据进行治理,有一种说法是谁拥有数据谁就能掌控世界,就是基于数据对整个社会治理的预测功能,未卜先知,对于任何一个国家的执政者来说都是非常有利的,这也将意味着数据的竞争会越来越激烈。”
正是因为各个国家的政府都意识到这个问题,所以欧洲出台了GDPR,美国也有一系列的法规,包括州的立法和联邦的执法,APEC等国际组织也在关注这个话题,大数据的预测功能使得各个国家必然将数据作为重要的主权问题,数据必须牢牢掌控,储存在本地,不可以外流,不可以与他人分享,进而很多国家都做出了数据跨境传输的严格管控。
以欧洲为例,GDPR的实施正形成一个新的贸易壁垒,各国都将数据保护上升到宪法权利,上升到基本人权,上升到国际人权公约层面上,由于基本人权要高于你的发展权、贸易权,所以欧洲各国都比照GDPR去进行本国的立法,但这样做的结果是数据不再流通,在很多问题上不再能达成共识,唯一能达成共识的结果就是在保护自己的数据方面。
也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谷歌对数据业务进行了调理,给欧洲的数据就是欧洲人自己的数据,按照GDPR进行合规管理;给美国的是美国人的数据,按照CCPA或其他法规进行合规管理,不再会把整个数据库放在一起。
由此,一方面国家有对数据跨境的安全管控,而另一方面,数据保护的制度有可能成为国家间新的贸易壁垒。那么,围绕数据合规和数据的保护利用,有没有可能形成新的国际治理规则呢?比如在WTO的框架内基于各国的合意进行修订?
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主任钟宏认为,“从全球疫情暴发带来的诸多后果,可以看出世界各国对全球经济一体化的依赖度很高,而疫情进一步加快了数据驱动的全球数字经济发展速度和一体化的进程。传统国际贸易体系和构建于‘二战’后的国际治理体系,都已不适应‘数权时代’的新要求,正在孕育崭新的数字化国际规则和秩序。”
钟宏同时指出,“数据成为重要的生产要素之后,一方面要进行数据保护,另一方面要通过数据挖掘经济价值,从国家层面看,数据保护和利用将面临三元悖论,即国家数据安全、数据自由流通、个人权利保护三个政策目标无法同时实现。”
而张平则认为,“由数据保护形成的贸易壁垒可能会成为不可回避的现实,在数据领域,全世界达成共识不太可能,因为每个国家都认为数据是有主权的。这是企业必须要有清醒的认识,并在经营和合规层面做足准备。”
数据“沙盒”降低合规成本
钟宏认为,“对国内企业而言,数字化转型是大势所趋,必须加大在数据开发利用的投入,伴随9月1日《数据安全法》的实施,数据保护能力是企业数字时代的生存基础。”
“不仅是数据保护,大数据保护是国家层面更关注的问题,产业龙头企业、大型互联网公司对数据采集、利用和流通管理,面临着严格的合规合法性要求。包括数据基础设施与应用技术安全、数据处理流程管控、数据流通法律法规合规性审查、数据应用商业伦理与算法监控、数据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等。”钟宏告诉记者。
国研智库科学园数权经济创新发展中心相关负责人黄蓉也提醒指出,“企业要高度重视自身所搜集和控制的数据在合规的框架内使用。而企业做好合规的重点,一是要在现有法律和政策框架下开展活动,二是要积极主动自觉地与法律和政策衔接。”
为了实现这种衔接,黄蓉认为需要有一个桥梁来实现。“最好的方式之一是由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多方共同搭建一个‘科技治理沙盒’来实现,类似于为促进科技金融健康发展的‘金融监管沙盒’。”
对于数据“科技治理沙盒”,提出方——清华x-lab数权经济实验室认为,“它是行政、司法、企业、第三方机构等共同研究制定创新规则以及规则的迭代机制,通过科技手段来实现规则的高效落地执行,并对规则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对产生的问题进行反馈,从而为规则的修改提供科学依据。”
“有了这样一套多方规则制定机制和规则可执行的技术环境,才能让市场主体行为在良性健康的合规框架下运行。”
“司法保护链”正是一个典型的“科技治理沙盒”。“司法保护链”是一个链接了行政部门、司法部门、企业部门、独立第三方机构的用来对数据资产流通交易过程提供保障的科技基础设施,核心解决数据资产确权和合规流通的问题。
公开信息显示:“司法保护链”的首批共建单位包括北京互联网法院、国研智库数权经济创新发展中心、北京国际大数据交易所、中国电子信息行业联合会等九家机构。
在“司法保护链”体系中,多方共同研究数据确权以及合规有序流通的规则,在政府部门、行业组织对数据要素全生命周期进行安全监督的情况下,数据供需方根据多方共识的规则开展数据开发利用、流通交易。
在“维权”方面,“司法保护链”采用区块链跨链技术,链接北京互联网法院“天平链”、国网区块链司法鉴定中心“国网链”及全国仲裁、公证处等司法机构,各方基于数据交易格式合同,签署数据开发利用的数字合同并在链上司法存证,一旦发生数据侵权和纠纷,可以启动一键立案、快速仲裁等裁决流程,降低维权难度。
“目前企业数据合规方面的各种潜在成本很高,通过‘司法保护链’的科技治理沙盒体系,可以有效降低数据安全合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