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媒体报道,浙江辖区监管已经叫停假结构性存款。对此,浙江银保监局10日回复《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表示,近期未专门发过“叫停假结构性存款”的文件。浙江银保监局同时表示,“我局认真贯彻落实银保监会有关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监管要求,通过窗口指导、治理乱象等方式,督促辖内银行业金融机构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
在浙江之前,北京银保监局已经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从产品设计、风险计量、风险控制和销售管理四个方面入手,对当前业务发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乱象进行规范。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统计发现,随着监管的持续强化,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中资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0.46万亿,较2018年同期的10.02万亿增长4.39%,与2018年的规模增速相比大幅回落。
监管规范结构性存款业务
结构性存款是指金融机构吸收的嵌入金融衍生工具的存款,通过与利率、汇率、指数等的波动挂钩或与某实体的信用情况挂钩,使存款人在承担一定风险的基础上获得更高收益的业务产品。而“假结构性存款”则是金融衍生工具触发的可能性极小或者收益率基本固定。
据中信证券研报介绍,“假”结构性存款主要可以分为两种形式:一是将嵌入结构性存款的衍生品工具设置不可能执行的条件,导致衍生品交易不可能被触发,再加上产品本身通常不会报告衍生品的真实交易情况,因而产品本身与衍生品的真实挂钩令人存疑,结构性存款产品的性质有问题;二是结构性存款产品在设计上将嵌入衍生品的观察区间或者情景条件设置得较为宽松,从而使得最高收益很容易达到,并且最差收益与最高收益的差距很小,使得原本浮动的收益变成固定收益,实质上表现为类似固定收益的“刚性兑付”产品,达到保本保收益的目标。银保监会在今年5月发布的《2019年银行机构“巩固治乱象成果促进合规建设”工作要点》中曾明确指出,理财业务存在结构性存款不真实,通过设置“假结构”变相高息揽储的问题。
9月6日,北京银保监局印发《关于规范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通知》(下称《通知》),指出结构性存款存在的四大问题,包括产品设计不合规;风险计量不准确;业务体量与风控能力不匹配;宣传销售不规范,强化了存款人对于结构性存款收益的“刚兑”预期。
《通知》要求,各行应严把结构性存款产品设计审查关,及时停售存在设计不合规或“假结构”问题的产品,确保结构性存款真实嵌入金融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部分有真实的交易对手和交易行为,并使存款人获得的收益与所承担的风险相匹配。《通知》同时在风险计量、风险控制方面提出了相应要求。
结构性存款规模保持平稳
负债压力增大是银行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的主要原因,天风证券研报指出,相比同业负债,一般性存款稳定性更强,监管对同业负债也加以限制——商业银行广义同业负债不得超过负债余额的1/3,这让银行十分重视一般性存款业务。但存款增速持续走低,让存款竞争变得异常激烈,结构性存款正是在此背景下脱颖而出。此外,结构性存款比一般性存款也有优势:由于其最终利率取决于投资收益,并不在央行对存款利率水平的监测范围内。这一点让结构性存款变得更类似资管产品,能满足客户对高收益的向往。在这种背景下,商业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规模出现大幅增长。央行金融机构信贷收支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末,全国中资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6.95万亿,2018年末增长至9.62万亿,增幅38.42%。随着监管的持续强化,今年结构性存款的规模增速有所回落。截至今年8月末,全国中资银行结构性存款余额为10.46万亿,较2018年同期的10.02万亿增长4.39%。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6月到8月,全国中资银行结构性存款的规模保持平稳,其中中资大型银行的结构性存款规模在持续下降。央行数据显示,6月到8月,全国中资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分别为10.51万亿、10.44万亿和10.46万亿,其中,中资中小型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分别为6.96万亿、6.89万亿和6.95万亿,占总规模的比重稳定在66%左右;中资大型银行结构性存款规模分别为3.55万亿、3.54万亿和3.51万亿,规模持续下降。
中信证券研报指出,从未来监管趋势来看,在存款增长乏力的大背景之下,监管层可能会允许部分资产规模较大、抗风险和投资能力较强的中小银行通过获得衍生品交易资格来开展结构性存款业务,当然同时也需要督促银行在制度和操作层面完善衍生品交易风险防范措施。从长期来看,结构性存款的规范发展将在存款利率定价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利率市场化机制形成之后利率传导机制更为畅通,宽货币能有效降低银行负债端成本,从而传导到宽信用,助力实体经济增长。上述天风证券研报分析认为,规范结构性存款业务的目的和LRP改革是一致的,即从负债端降低银行成本,从而降低贷款利率,减轻实体经济融资成本。